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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昌福:2015年水产养殖这几种病害不容忽视
  • 2022-06-30 23:4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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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水产频道独家报道,最近几年,我国面临水产养殖动植物疾病种类多而复杂的局面,各种病害对水产养殖动植物的危害日益严重,2014年由病害所致的直接经济损失仍达到百亿元以上。

      

      由于目前对部分严重危害水产养殖动植物的暴发性病害尚缺乏有效的防控措施,病害问题对水产养殖业可持续健康发展形成重大威胁。

      

      一、2014年水产养殖动植物病害发生状况

      

      2014年,根据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组织相关单位,对全国30个省(区、市)、4000多个监测点、435余万亩监测面积、61种水产养殖动植物病害监测结果的数据统计,造成严重危害的疾病有62种。

      

      各种病害严重危害多种大宗水产养殖品种,包括草鱼、鲫、青鱼、鲢、鳙、鲤、鳊、牙鲆、大黄鱼、罗非鱼、鲑、鳟等鱼类,凡纳滨对虾、克氏原螯虾以及中华绒螯蟹等甲壳类。

      

      养殖鱼类主要疾病有:鲤春病毒血症、鲫疱疹病毒病、锦鲤疱疹病毒病、传染性造血器官坏死病、草鱼出血病、传染性脾肾坏死病、虹彩病毒病等病毒病;淡水鱼细菌性败血症、链球菌病、爱德华菌病、黄杆菌病、气单胞菌病、水霉病等细菌、真菌病;刺激隐核虫病、车轮虫病、粘孢子虫病、指环虫病等寄生虫病等。

      

      养殖虾类主要疾病有:白斑综合征、传染性皮下造血组织坏死病、幼虾早期综合征、弧菌病、固着类纤毛虫病等。蟹类的主要疾病有:中华绒螯蟹颤抖病、黑鳃病、固着类纤毛虫病等。

      

      异育银鲫疱疹病毒病在银鲫主养区危害非常严重。该病仅江苏省异育银鲫主养区造成的经济损失就高达30亿元以上。在省某养殖场在短短一周内就导致15万公斤养殖银鲫,直接经济损失达到180万元以上。

      

      对虾的白斑综合征感染的宿主范围呈现扩大的趋势,已经对湖北和江苏等地养殖克氏原螯虾和中华绒螯蟹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据推算,全国水产养殖动植物因病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180亿元以上,其中虾类因病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尤其重大。

      

      二、2015年水产养殖动植物病害流行趋势预测

      

      由于养殖水环境恶化的趋势、水产养殖管理规范化技术、防疫体系建设、养殖品种、模式与方式等在短时期内不会有很大改观,预计2015年水产养殖动植物的病害将维持在2014年的水平,受到病害危害的养殖品种和病害种类数不会有大幅度度上升。但是,部分水产养殖密集区域的养殖品种可能发生暴发性疾病、部分疫情将有加剧趋势。水产养殖动植物受病害危害的主要对象是对虾、银鲫、草鱼、鲤、大黄鱼、石斑鱼等。预计2015年病害造成水产养殖动植物的损失不会低于2014年。

      

      (一)鱼类

      

      草鱼出血病和疱疹病毒病依然是我国养殖草鱼和鲤鲫鱼的主要疾病,预计发病率为35%以上、率为20%以上。鳜的虹彩病毒病、罗非鱼的链球菌病和鳗鲡的爱德华菌病等将在广东、海南、福建、广西、江苏等地重度发生。

      

      大黄鱼刺激隐核虫病、石斑鱼神经坏死病、牙鲆、大菱鲆的盾纤毛虫病,将在广东、海南、福建、台湾、山东等省份重度发生。除刺激隐核虫病外,其他疾病的危害程度将与2014年基本持平或略为上升。

      

      (二)甲壳类

      

      对虾和克氏原螯虾白斑综合征、幼虾早期综合征、弧菌病、固着类纤毛虫病等将是甲壳类重点发生的疾病。幼虾早期综合征的发病率可能达到30%以上、白斑综合征的发病率在25%左右;危害程度将与2014年持平,主要在海南、广东、浙江、江苏、广西等地区流行。

      

      (三)其他

      

      刺参将发生皮肤溃疡综合症等病害,其危害程度将与2014年持平,主要集中在山东、辽宁两地发生。

      

      (四)海洋环境灾害

      

      2015年海洋生物环境灾害仍以浒苔、赤潮的暴发为主,发生的规模和危害的程度将会与2014年持平。

      

      三、2015年水产养殖动植物病害流行趋势预测依据

      

      由于目前我国水生动物防疫体系以及养殖环境等方面存在的一些列问题,在短时期内还难以得到彻底解决,2015年水产养殖动植物病害防控形势依然堪忧,尤其是如下问题直接制约水产养殖动植物病害的防控效果。

      

      (一)水生动物防疫体系顶层设计欠科学、制度不完善,导致体制不顺、机制不畅、防疫工作推进困难。

      

      如“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工作2011年就启动了,但是,因为没有具体配套的实施细则,导致至今难以推进。又如“动物防疫法”规定的执业兽医和官方兽医制度,在水产养殖业中没有得到有效地落实,我国的水生动物官方兽医尚未认定,水生动物执业兽医尚未上岗,直接导致了水生动物疾病诊断和渔药使用中呈现乱象丛生的问题。

      

      (二)水产养殖动物病害的免疫防控条件尚不成熟,缺乏有效的水产用疫苗。

      

      由于我国水产养殖品种和疾病种类很多,迄今为止已经获得生产许可的水产用疫苗数量和种类则非常有限。对于水产养殖动植物的大多数严重病害,尚无可用的疫苗。实施水生动物免疫预防的基础薄弱。我国水产养殖地域辽阔,养殖对象众多,养殖环境差异巨大,水生动物养殖从业人员技术水平参差不齐,尤其是在不同养殖区域即使引起相同疾病的病原生物,也可能因为存在血清型等方面的差异,而导致接种疫苗的失败或者加速病原生物的变异。

      

      (三)生态防控技术应用基础比较薄弱。

      

      适宜在不同地区和养殖模式下推广的生态防控技术不多,已有的实用性成果不能满足各种类型的水产养殖生产需求。部分已有的生态防控技术没有得到充分整合与推广。在我国尚未形成水产品优质优价的环境下,生态防控水产养殖动植物病害的技术尚难以实施。

      

      (四)由于缺乏精准用药的必要技术与条件,导致水产养殖动物致病菌耐药性问题越来越严重。

      

      水产养殖动植物的种类多,不同种类的水产养殖动植物的生理特性差异很大,对药物的耐受性、药物的效应以及药物的代谢规律存在差异。水产养殖动植物生活环境复杂。在各种类型的养殖水体中,渔药的用药效果会受到水体环境和各种理化因子的影响。对患病水产养殖动物定量给药困难,即使采用药物饵料治疗时也必然是群体受药,其结果往往是群体中正在患病而需要获得药物的个体,却因为食欲下降或丧失而难以得到适量的药物。

      

      四、2015年水产养殖动植物病害防控对策建议

      

      (一)加强水生动物防疫工作的顶层设计,理顺体制,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建立职能明确、分工合理、机构健全、队伍精干、经费保障、运转高效的水生动物防疫体系;加强水生动物防疫法规制度建设,制定《动物防疫法》实施条例,明确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在水生动物防疫工作中的职能,真正做到权责一致。制定符合水生动物特点和我国水产养殖实情的渔业官方兽医制度、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养殖水生动植物病情测报、实验室能力考核和水生动物疫情报告、认定、处置标准和方法。

      

      (二)加强水生动物疫病科学研究,尽快搞清一些重要疫病的病原、发病机理,提出预防控制治疗措施,加强新型渔药的研制,不断提高水生动物防疫工作水平。加强健康养殖理念和生态防控的宣传和推广,贯彻“以防为主,防控治结合”的方针,集成推广“测水养殖”和“测菌给药”技术,把健康养殖的管理和技术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实现水产养殖业的转型升级,促进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不断提高。


      来源:中国水产频道

      作者:华中农业大学教授 陈昌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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