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微信这条路,到处都是坑,您得小心走好。躲过坑,就是“微信”;躲不过,就是“危信”。4月11日,。
当天上午,,他通过微信购买观赏鱼虎鱼被骗1万元。
2016年初的一天,在临河经营水族馆的张先生添加了微信好友“广州龙宇坊”,准备购进一批观赏鱼。今年4月7日,张先生与对方取得联系,询问1万块钱能进多少条虎鱼,对方说750元一条。
经过讨价还价,双方以1万元购买15条虎鱼的价格成交,但是需要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付款。随后,张先生给对方转账1000元作为订金,对方发来一段视频,让他通过视频选鱼。选好鱼后,对方要求张先生支付余款9000元,张先生爽快地完成了余款的微信转账。
4月8日,张先生通过微信联系了对方,问多会儿发货。直到9日凌晨,对方才发来一条信息,说鱼喂了食,10日才能发货。4月10日,张先生又给对方发微信、打电话,对方一直没有回复,也不接电话。
办案民警介绍,此类诈骗是通过微信“朋友圈”进行营销,以低价销售商品为诱饵吸引消费者,从而达到诈骗的目的。
:涉及填写个人信息、微信转账的,一定要慎重,不要随意进行交易。
(巴彦淖尔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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